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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for the Study of the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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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eks in software patent frenzy
处于软件专利狂热情绪中的傻瓜

James Boyle, 2005.6.30

欧洲怪异世界处于疯狂状态中。起因是什么呢?欧盟议会将在7月6日投票表决是否要通过软件专利保护指令。

有些人认为这个指令根本不是关于软件专利。他们提出,正如它的官方名称表明的, 它只是关于由"计算机实施的发明"。他们要求指令只保护使用软件控制外界的系统,比如 红绿灯。 但软件本身将不会被保护, 譬如互联网浏览器或传播列表的软件。

反对者则强烈不能同意以上看法。他们要求指令不仅广泛地保护"纯粹"软件专利, 同时也可能允许在类似美国的"商业方法专利"得到保护。如果一个通常的专利包括开瓶器新设计或者烹调汉堡的新方法,一项商业方法专利应该包括打开一瓶酒或者出售快餐的方法。

这个辩论持续了好几年,最终的结果是充满对了程序失当的指责、关于法律定义的激烈争论、由 政府出面声明利弊、"技术名人"的出场参与(如果那不是逆喻的话) 并且真格辩论的激烈程度几乎好像只会出现在争论细胞研究的伦理问题上。这怎么回事呢?

实际上,这其实是一次争夺在数字世界内基本的竞争条件的战斗。双方都同意, 知识产权为创新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他们不同意那种贡献的程度,比如在何种更多权利的保护会开始损害而不是帮助创新, 并且不同大小的企业将会如何受这种保护的影响。一个非常重要顾虑是软件专利对"自由或开放代码软件"软件(比如由分散体制创造的并飞速发展的Linux)的影响。

简单认识到对那个指令的解释存在着分歧不会有利于化解争论。但这个争论却表明一个在财产权立法过程中的危险之处,而财产权不是有篱笆或者墙壁标记,而是由抽象的思想和概念来确定的。财产权可以被变为能在人头脑中传播的目标,从而引起法律起草人所没有意料到的结果。这是在美国的立法经验。

在欧洲辩论中,哪一方是正确的呢?但其中有一个问题是争论的进行往往缺乏数据证明。虽然存在这数据分析, 但它们是由产权提倡者而不是政策制订者进行研究,或者它们在研究方法上存在一些缺陷。

商业软件联盟的一项研究认为欧洲小公司强烈依赖软件专利,这种结论媒体已经不断指出了它的不正确性。的确,这样的结论极度夸大了专利软件的效果。德国一个委员会的研究报告表明很在不同类型公司中的大量的软件开发商一致认为软件专利会危害而不是帮助新软件的发展。这是一个 醒目的结论。但鉴于许多研究只是建立在研究者固有的态度和信念上,这个报告的作者非常认真地指出研究调查的群体可能不具有代表性。这个优秀的报告表明了专利不但可以给投资者供有用的信号,而且也让处于优势的公司阻止其他新竞争者或者妨害科技发展。

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的时候,所谓的权威意见总会被采纳。指令的拥护者声称"更强的权利保护将意味更多创新。"反对者则引述比尔- 盖茨的1991年关于在美国扩展软件可专利性保护的评论:"如果人们要是在当今大多数理念在没有专利的情况下被创造出来的情况下,了解专利如何会被授予,那么软件产业将完全停顿下来。"

但是,美国已经出现了对软件可专利性的深入的数据研究。但是欧盟政策制订者似乎没有阅读这些研究报告。 例如,詹姆斯 - 班森 教授和联邦储备银行的罗伯特-亨特发现美国加强软件保护水平于对软件公司研发投资的降低有着紧密联系。随着越来越专利被授予, 公司却更少在R&D 投资。有联系不能证明因果关系,正如两位作者适当地警告道。然而他们的结论对于 授予更强的财产权来激励软件创新的推断表达明显的态度。"我们的证据表明对于软件专利,假定也许是不正确的。法律变动创造专利丛林,这样反而会减少创新的程度。"

很明显,这个结论一定是由计算被投入到R&D 上的美元数量而得出。很有趣的是, 微软付钱雇佣了两位经济学家来撰文批判以上结论。难道盖茨先生改变了它关于扩展软件专利会危害创新的观点了吗?数据表明他最先表达的观点是正确的。欧盟议会应该了解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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